会员管理

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,除必须拥护本会章程并有加入本会的意愿外,还须具备下列条件。

(一)团体会员:凡从事城市规划和建设工作的设计、科研、咨询、教学和管理等单位以及相关的学术团体。

(二)个人会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:

1、取得城市规划师、建筑师、工程师、讲师、助理研究员等以上相应职称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城市规划工作者。

2、高等院校毕业,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三年者。

3、从事城市规划工作多年、有丰富工作经验、较高学术水平或重大贡献者。

4、热心并积极支持学会工作,从事城市规划、建设、管理领导工作,有经验、有成绩的人士。

(三)对学科发展或本会工作有重要贡献的中、外籍专家、学者,常务理事会可根据情况授予“资深会员”或其他荣誉称号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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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:宁波市城市规划学会会员入会申请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