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
不动产权证书号
权利人
不动产坐落
备注
1
镇集用(1993)字第0311951号
邵松岳
骆驼镇三星村
2
镇集用(2003)第0006299号
邵志祥
镇海九龙湖镇长石村三星
3
镇集用(1993)字第0311935号
胡秀花
4
镇集用(1993)字第0311964号
冯永年
公告单位: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2026年04月1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