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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/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 不动产权证书/证明号 | 权利人 | 不动产坐落 | 备注 |
1 | 浙(2022)宁波市海曙不动产权第0187017号 | 李鸿耀 李俊杰 | 宁波市海曙区紫金街58弄5号208室 | (2025)浙0203执25420号 |
2 | 浙(2020)宁波市海曙不动产证明第0057232号 |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| 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八方锦苑2号304室 | (2025)浙0212执9754号之三 |
3 | 浙(2021)宁波市海曙不动产证明第0048948号 | 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支行 | 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八方锦苑2号304室 | (2025)浙0212执9754号之三 |
4 | 浙(2020)宁波市海曙不动产权第0127696号 | 车晓杨 | 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八方锦苑2号304室 | (2025)浙0212执9754号之三 |
5 | 浙(2020)宁波市海曙不动产权第0197415号 | 宁波海曙绿地明州置业有限公司 | 宁波市海曙区观堂花苑地库出入口1-7号-1-920 | 海税协三(2026)37号 |
公告单位: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2026年4月1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