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年4月17日不动产权证书/证明作废启事(海曙)

发布时间:2026-04-17 来源: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: 【 字号: 保护色:

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/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
序号

不动产权证书/证明号

权利人

不动产坐落

备注

1

浙(2022)宁波市海曙不动产权第0187017号

李鸿耀 李俊杰

宁波市海曙区紫金街58弄5号208室

(2025)浙0203执25420号

2

浙(2020)宁波市海曙不动产证明第0057232号

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

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八方锦苑2号304室

(2025)浙0212执9754号之三

3

浙(2021)宁波市海曙不动产证明第0048948号

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支行

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八方锦苑2号304室

(2025)浙0212执9754号之三

4

浙(2020)宁波市海曙不动产权第0127696号

车晓杨

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八方锦苑2号304室

(2025)浙0212执9754号之三

5

浙(2020)宁波市海曙不动产权第0197415号

宁波海曙绿地明州置业有限公司

宁波市海曙区观堂花苑地库出入口1-7号-1-920

海税协三(2026)37号

公告单位: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
2026年4月17日